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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庭
您好!我是2019年5月28日领的结婚证,男方是2017年首付了18万按揭了一套房子,是领证后去银行办理的贷款,他去银行以个人名义贷了四十万商贷,现在准备办婚礼,领结婚证之前他们家给了10万块钱彩礼,我爸的意思是算对方的彩礼一共给我20万,男方想让我用20万先还房贷,但是房子没有我的名字,我想问下你,这个情况,我应该怎么做,才能保证我的利益。我如果还房贷,是不是让他把我名字加上就可以了?
地区:陕西-汉中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21-03-05 12:38:05
提问者:ASK1614919085vgr
 
张建生
张建生律师
上海 浦东新区
13311783016
如果有贷款,通常贷款还完前难以加上名字。如果可以加名字,你出彩礼支付房贷,可以要求加上名字。这样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。如果暂时加不了名字,可以你们夫妻约定,将该房子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,或者明确这二十万元属于男方向你的借款。具体如何操作,自行决定。
回答时间:2021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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